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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藝術是什麼?有人說:「生活即藝術」,我想,這是一個非常棒的解釋,但其實還少了點什麼純粹性,不過什麼東西都可以是藝術,這句話表達出來了。我相信,喜歡看電視冠軍人,應該會明白這句話的意義!


  藝術分兩種,不,其實應該說,「狹義」的藝術分兩種。(我以前不喜歡狹義這個詞,但我現在覺得這代表某種純粹性,不是嗎?)視覺藝術和聽覺藝術,前者我們所能想到的有:戲劇、繪畫、舞蹈等等,其實視覺藝術是族繁不及備載;反觀聽覺藝術,我絞盡腦汁只想到了「音樂」而已,但仔細想想,音樂世界的廣且深,我想是絕對不輸任何視覺藝術的!


  你可曾想過視覺藝術和聽覺藝術間有著微妙的情感嗎?


  我從小的志願就是當個漫畫家,但我有個非常病態的個性,就是做什麼事都要賦予它一個意義,真的是「什麼事」唷,everything,看漫畫會想想從這漫畫中我學到什麼?玩電動特別喜歡需要破關的角色扮演遊戲,享受在劇情裡,並且不斷的反芻它。畫畫也不例外,我總是想在每一張圖裡表達出各種不同的意涵,所以常常畫了一兩筆,感覺不對,就把整張撕下來重畫。畫完一張的沉迷感和驕傲感絕對不會維持很久,因為我又準備要找新的「意義」付諸在圖畫紙上了。


  國小畢業後我就封筆了,沒什麼特別的原因,也許是因為環境改變了吧,但在血液中的繪畫激素似乎催逼著我似的,高二下,我又重拾了繪畫的筆。


  幾年了,也長大了,國中的我畫圖起來一點也不馬虎,像是個急於吸飽水分的海綿,才畫幾張,我的功力就不知道是國小的幾十倍了。我開始不滿足了,試著想要突破,而遇到這種情況時,通常會遇到下面三種情形:第一種,試著做出突破而乍看之下有所創舉,可是後來卻覺得太做作而對那個作品感到厭惡,第二種,雖然有做出突破,可是實驗性太強,感覺是明顯的過渡期作品,第三種是靈感來了,於是完全不須硬做出突破就完成了曠世鉅作。


  以前我最喜歡古典的寫實畫,認為那才是極致的繪畫藝術;最討厭現代主義,畢卡索阿、馬諦斯阿,看到他們的畫,真的氣得我想摔東西,這樣也是畫?這樣也配叫畫?而解說員的解說,聽起來就想是為這些歪七扭八的線條找理由,好像這樣說,那些線條就會變的柔和、變得好看。


  而現在,我能夠了解現代藝術所代表的是什麼了。一個畫家,一開始一定是拙於技巧而有待琢磨,等到時間淬煉過他以後,原本技巧是首要、意義是次要,但這時候,意義便主要、技巧反而是次要的了。需要技巧的目的是什麼?為了要正確的描繪出景物以表那其中的意識形態,而當技巧以到達頂尖時,不同景物的各種意識形態他都能駕馭時,意識形態開始不斷膨脹,膨脹到已經超越這個世界的景物所能表達時,畫家便開始用色塊、線條、景物為「元素」,拼湊出他內心紛亂且無法「素描」出來的意識形態。


  反觀音樂,我和音樂的邂逅可以說晚的不能再晚了,雖然小時候有學過鋼琴,也學過一些基本的樂理,可是音感真的是差到不能再差了,拘謹的個性,也沒辦法讓作出即興表演(我覺的即興演奏真的算是最高藝術了),讓我對音樂只能遠觀而不能褻玩焉,正確來說,開始大量聽音樂是在高中的時候。


  音樂很特別,我敢說是藝術中特別中的特別,不是因為我現在常聽音樂才這樣說的。音樂似乎從它開始被創作以來,就不是以有形的事物做為元素,你沒聽過有人把雷聲、瀑布聲、鳥叫聲當作「音樂」來聽吧?(幫助睡眠的那種環境音樂除外),也沒有人把那些聲音拿來「編曲」,是吧?而為什麼一個原本不存在於這個世界的聲音會那麼美呢?鋼琴敲出來的聲音,小提琴拉出的聲音,一顆一顆一顆粒分明的打在你的心坎上,為什麼?


  曾經有人說,音樂之所以美,是因為它的聲音很協調。的確,音樂講求「協調」,搖滾樂聽在我耳朵裡也是,雖然很多人覺得不是。搖滾樂很吵?不!那只是一部分的搖滾樂而已,也很多搖滾樂是很有氛圍且沉穩的,搖滾的重點是它的精神,不是曲調,咳,我好像離題了。協調也許是音樂美的一個原因,但絕對不是它的全部,為什麼我聽到貝多芬的快樂頌,心中就激起無限的浪花?為什麼韋瓦地的四季小提琴協奏曲會讓我清楚的在心中「看見」春夏秋冬呢?當聽到Circle of live的旋律搭配它的歌詞時,我真實感受到生生不息的自然萬物在我眼前周而復始的鼓動。當我聽到U2為了紀念當初人權鬥士-金恩博士所唱的「In the name of love」,主唱高亢的聲音,深深緊扣住為了要消弭種族之間的紛爭而站出來那激昂的心情,「In the name of love.What more in the name of love?」。當然絕對不能忘了提到的,我心中永遠的謎團,「奇異恩典」,這首歌已經超越所有人能解釋的範圍了,如此簡單的歌詞,如此簡單的旋律,如此簡單的震撼人心,「奇異恩典,何等甘甜,我罪已得赦免。前我失喪,今被尋回,瞎眼今得看見」,如果有人告訴你,做出好音樂有公式,給他聽「奇異恩典」,我想所有公式都蕩然無存,唯一的解釋就是:「Amazing Grace」和「Hallelujah」了


  用不是這個世界的聲音來描繪有形的事物,這是音樂最神奇的地方,其實也是現代藝術朝向的目標,只是人們接受度的問題而已。


  奇怪的是,音樂似乎不費吹灰之力就可以達到繪畫難以達到的目的地,是不是畫家們都不太用心阿?當然不是,我認為問題是出在感官的根本領受上,怎麼說呢?


  人會強烈的受到視覺第一時間的侵入,再也沒有一個感官可以讓我們既不是瞎子又是瞎子。對於看到的東西過於淺白的詮釋、對於沒看到的東西固執地嗤之以鼻。<你是我的眼>這首歌說到:「你說的黑是什麼黑,你說的白是什麼白?」,聖經裡也記載著:主耶穌對他說:「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聽覺確實也會造成主觀的誤會,一個人說話的語調影響對方的判讀是大於說話內容的,所以有人對你憤怒得斥責時,你會接收到他的憤怒,就算他說的內容是正確的,大概也是聽不下去,也正因為如此,音樂掌握了這點特性,運用旋律的緊湊舒緩來帶動聽眾的情緒。


  閉上眼睛,你是否有聽見不一樣的「弦外之音」呢?


  閉上眼睛,想像現在應該是什麼景色呢?是不是和張開眼時不太一樣?


  閉上眼睛,有沒有人說的話因此變得不一樣了?似乎歡笑中帶有一絲無奈、憤怒之中帶有一絲求助、平淡中帶有一絲澎湃。


  難怪傾聽是我們一生都要學的功課


  繪畫必須用現實有的事物來表達非現實的意象,因為眼睛所見會很深的引響我們表像的判讀,所以必須把非現實的意象盡量和表像結合;但音樂卻可以用非現實的事物表現出現實,所以音樂說我們的心情,音樂演奏出我們的心情,用看不見也摸不著的旋律來描述我們看不見也摸不到的心情,用不存在於大自然的聲音來描寫原本也不存在於大自然酸甜苦辣的微妙心情,這就是音樂的魔力阿!


  按下撥放鍵,音樂聲緩緩地流瀉出來,逐漸將你捲入那情感的漩渦久久無法自拔。我一直認為,如果一個作者他用他的靈魂來創作他的作品時,我便可在聆聽音樂的其中與他的靈魂相會,不是那種怪力亂神的相會,而是感受到對方的澎湃、一種對撞的火花、一種一窺內心的激顫、一種找到知己的歡愉、一種比肩的認可。


  我曾經問過一個人說:你覺得我演的好嗎?
  他回答:不差拉,但是你演的悲傷僅止於觀眾將自身的經驗套上去,可是最高境界是將你的情緒感染到所有觀眾身上


  對,就是這樣,就算你不懂,你沒經歷過,當旋律滑過心頭時,你就全明瞭了。


  「天才的作品是將情緒以"正確"的方式"昇華"」,那不正確的方式是什麼?就是變成神經病阿!一個藝術家在他作品裡投注的情感以及思想的澎湃就可由這句可見一斑了,這種感染力,是大的。


  「你們為什麼要唱詩歌給神聽阿?神很需要聽詩歌嗎?」這是我同學問過我的一個問題,著實是個滿有趣的問題,我的回答是
  「你喜歡你的情人,所以你唱情歌給他聽對不對?詩歌也是一樣的道理,你的女朋友並不"需要"聽情歌,可是你愛她,所以你想唱情歌給她聽。」
 

  詩篇裡說:「擊鼓跳舞讚美他!用絲弦的樂器和簫的聲音讚美他!」


  因為用說的沒辦法完全表達我的愛,所以用唱的我。可以把有聲的讚美和無聲的感謝融進歌曲中。就像為什麼大家愛唱情歌?因為用說的無法表達完全我對你的愛,因為用說的沒辦法徹底吐出我的心痛!因為心情是看不見又摸不著的,所以我們才用看不見又摸不著的旋律譜出來我們的心情,讓他可以被現實化。其實我很佩服古典樂,因為他完全沒有文字做為它「現實化」的輔助,作曲者要投入多大的情感及自身的靈魂在裡面呢?


  時候將到、如今就是了、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拜他、因為父要這樣的人拜他。(約4:23)


  音樂確實可以輔助我們更容易將心靈和誠實融入其中,卻也容易在華麗的旋律中迷失了方向,或者被音樂本身的渲染力給帶走,以至於「以為」自己是用心靈和誠實來敬拜,其實只是被沖得很high而已。


  所以詩歌我喜歡古典詩歌,歌詞完整,旋律莊嚴簡單大方


  我當然很喜歡搖滾樂,可是我也不贊成詩歌入搖滾樂,訴求不同的東西硬要容在一起會出問題,其實也不是把事情講的很嚴重,應該說我可以接受詩歌有點搖滾的元素,但是不要太多,不過個人不太會去聽就是了(笑)。


  文字


  其實他的性質跟音樂很像,最初人們不就是要用文字這個非現實的東西描寫現實的事物嗎?只是文字還有一個更超越性的魔力,就是「共同記憶」。


  文字擁有屬於我們,不,應該說是屬於人類的共同記憶,正因為如此,他的力量是大的,會讓人聽到自殺的歌我這輩子大概只聽過「黑色星期五」(而且專家還說有大半原因是時代背景的關係),會讓人看到想自殺的書,我沒統計過,但一定不少,這就是文字,可以給人希望,也可以讓人絕望。


  前面我應該提過藝術的渲染力了,那是大的,可以很正向,也可以很負面,是把確確實實的兩面刃。


  建中團契有一次邀請心態哥來當講員,那時候,他帶我們看一遍張曉風的「我在」,從其中思考很多屬靈方面的事情,最後他有說,台灣文壇裡的基督徒作家真的不多,相信上帝也有在呼召屬神的文字工作者。


  在這個階段,我也該想未來要做什麼了


  曾經考慮過心理、生物科技系,心理是因為看起來很有趣,但我真的不知道心理在做什麼東西。生物科技嘛,有點順應時勢的感覺,只是因為我對生物還有點小小的興趣。可能是受到國文老師的鼓勵吧(受到認同的人的鼓勵真得很重要!),我突然想說,讀中文系怎麼樣?


  前面也說到了,藝術是兩面刃,特別是音樂和文學,音樂大概是沒希望了,我腦中反覆回盪著心泰哥的話:「相信上帝也有在呼召屬神的文字工作者」。不敢說我能用文字如何如何改變人心或是改變世界,但真的覺得,在這個忙碌的時代裡,讀書(不是課本)是慢下節奏的一個出口,是回顧從前思想未來的重要時光,對現代人來講,安靜的時間真的很少很少了,也許,我是說也許,神可以藉著我寫的文字,在這個時刻,對某些人說話。


  其實有種很深的感觸,很多人覺得我們基督信仰太淺了,但我一直記得奧古斯丁當初也是這樣覺得,可是當他信主後,他才發現,原來上帝是在淺白的話裡蘊涵深刻的道理。


  世人憑自己的智慧、既不認識神、神就樂意用人所當所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這就是神的智慧了。(林前1:21)


  我不太敢也不太會有系統的講出神的道,但我是不是可以用寫的呢?
  在文字中介紹出那位神,昔在、今在、永在,道路、真理、生命的神


  耶穌,我可以嗎?


  我不知道這是不是神的心意,但最近我看到「改變生命的十個屬靈操練」裡寫,很多人向上帝求說這個是不是你的旨意?這個是不是你要我去念的科系?但是他覺得更重要的是應該求,主阿,給我一個清潔的心,主阿,可不可以讓我今天都不要說謊。當心靈是屬神的時候,路自然是走在神的旨意。


   高一英文課時教到一個單字-inspiration-靈感,高中的課本上每個單字都會用英文試著去解釋它的意思,我記得那段是這樣解釋的-上帝注入的氣息


  第一次看到,老師顯然和我一樣,不太能領略為什麼要這樣解釋,但我現在慢慢了解的,我非常喜歡這樣的解釋,靈感,就是上帝將祂的靈魂注入其中,in,spirit,然後被注入靈感的東西就活過來了,就如我們所能看到的所有藝術作品般,它們被注入了靈魂,雖然好像是死的,其實它們是活的!就像當初神造亞當一樣,當他吹進氣息在他的鼻孔裡時,他就成為有靈的活人了。


  我們能夠有藝術創作,這是上帝的恩典,只有有上帝形象的人類才做得出來,不過神做的「作品」都是完美的,我們做的作品難免有些缺失,是不是?大自然就是神最完美的作品,相信上過生物,不,上過物理化學,不,只要你有親眼見過,就會讚嘆這個世界是個最偉大的藝術!感謝主!而我們現在就有這個能力也將氣息注入我們的作品,這能力,是恩典,我們怎麼能不好好發揮呢?一本書、一齣戲、一幅畫都展現了不同的生命氣息,這真的太不可思議了,用英文說就是Amazing!


  不過真的需要常常告訴自己,因為神給我們生命氣息,我們才能賦予作品靈魂,一不小心,很容易就栽進作品的靈魂中而自高自大自憐,忘記是神的恩典,這是我一直在思考如何避免的。


  昨天才看完柯南最新的電影版,裡頭我最喜歡的一句話就是:「音樂是人們對上帝的祈禱!」


  當一個靈感來的時候,除了興奮,我祈求自己可以多一分敬畏之心,如同我最愛的搖滾樂團U2,當他們被問到為什麼這麼多年來持續的創作都能維持高水準,而且如此源源不絕呢?他們回答,這是The Gift From G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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