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既有這許多的見證人,如同雲彩為著我們,就當放下各樣重擔,脫去容易纏累我們的罪,存心忍耐,奔那擺在我們前頭的路程,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祂因那擺在面前的喜樂,就輕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便坐在 神寶座的右邊。(來12:1-2)
(此篇略敘神話學核心,慎入。)
(「」裡的皆為陳老師講的話)
神話學正夯。
當然,也許它早就在國外過時也說不定,但它確實深深影響現代華人學校詮釋文本的角度。在神話學的框架下,我們將不會因為聖經的普世權威性而產生衝突,聖經在其中,是終極存有展現面目的其一面相,神話學相信聖經是「真理」。
「巫師是最早使用符號的人」
「聆聽歌曲、閱讀文本之所以有療傷作用,那是所謂的『交感巫術』。如同遠古時代,巫師帶領病人穿梭於內心中的夢境,最後戰勝自己的心魔。閱讀和聽療傷歌曲也是一樣的道理。」
「心理學家其實就是這個時代的巫師。」
「你們知道『德國電鋸殺人狂』吧?美國人縱使以邁入高度文明化,卻仍然懼怕殖民前歐洲黑森林裡中神話。這些神話往往以『現代』的姿態步入-黑森林中出沒的怪物手中拿著違和感的電鋸。」
「我時常覺得,百貨公司的周年慶是現代最大型的宗教慶典。民眾帶著不可理喻的狂熱前往搶購,買著不必要的物品彷彿只是一個宗教儀式,最終滿足得離開。(宗教儀式最終是為了達到一種心靈的滿足感)」
神話學在講什麼?
簡單來說,如同神話學大師坎柏的成名之作《千面英雄》的書名,神話學認為神話是一個英雄(或說是真理)的其一面相,這個世界有千百個神話,所以書名提為「千面英雄」。真理因其超越性,無法完整呈現在有限的人面前,便選擇符號(或說是神話)「象徵」真理的本質。
神話學相信聖經所說的是真理,其實應該說相信聖經是真理的「象徵」,因此坎柏認為基督徒堅持「神創造世界」、「耶穌生平的歷史真實性」、「惟有耶和華是真神」等幾點乃是捨本逐末的行為,錯把「途徑」當作「真理」。
既然神話象徵「真理」,它必定有其教育意義(但教育意義是其內涵「滿溢」出來的光芒,而非教導性是它本身的全部),神話之於人類的價值乃在於:它提供人類生活之動能。神話往往訴說英雄的故事,人必須從英雄的故事中看見英雄是如何面對他身處的困境加以克服,進而解決自身生命所遇的困難。更深的講,英雄的故事並非只是解決問題,而是發掘真理,進而回饋給整個世界-而看神話的我們,也將以此為借鏡,踏上成為英雄之路,換起每個人心中的英雄。
心中的英雄說明著神話的出現不是啟示性,乃是人類本身(內心)就承載著創造宇宙的超越真理,因此遠古時代宗教崇拜發達,便很輕易(相較於沒有神話的現今)將存在於內心的真理召喚出來,並以「神話」的符號形式保存。
《千面英雄》中,坎柏歸納眾神話所有的共同性,進而理出神話對於人類成長本身階段性的相依關係。
英雄的歷程分為三個階段:啟程、啟蒙、回歸
召喚的起點往往來自一次大錯,如同神隱少女中千尋一家誤闖禁地,又以不敬虔的心認為有錢什麼都可以做-吃了不屬於他們的食物-千尋的父母變成了兩頭豬。這是千尋被召喚的開始-一次大錯。而在不同神話中,拒絕召喚的人往往落入毀滅的下場,他們拒絕離開嬰兒時期進入成長,最終就胎死腹中。召喚的起點時常以「沼澤」、「黑森林」的形式呈現,它們象徵英雄所需面臨的黑暗,但這黑暗實際上是真實世界的一體兩面。黑暗的地帶往往是更真實尋找自我的存在,當英雄在黑暗地帶找到自我,它變會變換其面向成為比虛浮榮華的「另一面」更真實的樂園。
回應召喚的英雄會接收到「超自然助力」,可以想像一般英雄冒險電玩中,「抄自然助力」以老巫師的贈禮或是兒時玩伴的餞別禮為代表,這些物品往往在後期給主角莫大的幫助。《千面英雄》中提到,聖靈是基督教神話中信徒回應召喚後擁有的「超自然助力」。
回應召喚的英雄要跨越「第一道門檻」。腦中浮現的圖像是-一位住在森林裡的主角,在接收到勇者召喚後,離開森林必須面對的「門口守護者」。「第一道門檻」有時以「鯨魚之腹」的形式呈現,英雄在被吞入(深入)某種黑暗底層時,他彷彿再回到母親的子宮,等待「再生」。
啟蒙即是一段「試煉之路」。試煉之路的終點是為了得到「終極的恩賜」。勇者與公主的結婚是試煉之路的終點,公主象徵世界之母(宇宙能量的源流),藉婚姻將「真理的奧秘」賜給勇者。與公主的相會前會有兩件事發生-狐狸精的出現及向父親贖罪。「向父親贖罪」是神話學對二元對立現象的詮釋,母親代表創造與恩典;父親代表毀滅與刑罰,藉著母親的「恩典」我們得以站在父親面前「贖罪」,最終將發現父親母親不過是世界的一體兩面,毀滅與再生是一樣-生命的流轉。毀滅與再生皆有生命再其中,當英雄得以在父親面前站立,父親恐怖的形象便會有所變換。
最終的回歸。英雄可選擇將其所知以簡單易懂的符號帶入世界,廣澤於民。抑或就停留在與「公主」相會的個人空間中。但停流在自我空間的人並非對世界沒有幫助,他成為宇宙能量的湧流者,因其在個人空間中不斷「變化」,便以另一種方式將真理滿溢到這世界。
坎柏說:「昨日的英雄將成明日的暴君,除非他今日便將「自己」釘上十字架。」若英雄試圖抓住什麼,他便是暴君,英雄最終所做的是順應宇宙循環保持其流動性。
(我盡力勾勒神話學在講什麼,但事實上絕對沒有我描寫的這麼簡單,如果想要深入了解,還是自己去看書吧)
神話學會成為詮釋的主流不是沒有道理。它結合多樣學科-人類學、考古學、文學、心理學、比較宗教學等,勾勒人類精神想像世界的大塊版圖,附與其「合理化」的意義(其合理化便是奠基於其旁徵博引的各樣學科),甚至其目標是刻劃一個屬於全體人類的宗教信仰。對於文本(特別是神話或可說精神藝術世界)的實用性備受質疑的時代,神話學的詮釋法無非是一種福音,將人類藝術提升到一種至高的信仰境界。
「我很希望你們能在假期間去觀看任何一個原住民的原始崇拜活動。」教國學導讀的黃老師說
「詩、禮、樂本一體。是中國古代的民族祭祀。詩是歌詞樂曲,樂是舞蹈,禮則是聯繫兩者的儀式規範。」
中華民族是一個充滿神話想像的民族-而且異常的長久。我們遵行的六經看似禮教規範,實情卻是一個民族祭典;中文,一個充滿想像神秘的文體;詩詞曲,中文最美麗的便不是它的精確,而是它的曖昧。曖昧帶來的想像空間,描述曖昧的情感,反而異常的精確。
所以詩敘說:「治事之音,安以樂,其政和。亂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國之音,哀以思,其民困。故正得失,動天地,感鬼神,莫近於詩。」
所以正得失,動天地,感鬼神-這是中國古代的民族祭祀!
所以神話學正夯。它給中國文化詮釋開了一個出路,賦予其一嶄新意義。(不過有趣的事,坎伯的理論不少是受東方思想啟發。)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裏,因為 神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 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1:19-20)
神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又將永生安置在世人心裏。然而 神始終的作為,人不能參透。(傳3:11)
當我闔上《千面英雄》,我腦中浮現一句話:「這個人一定有基督教背景。」果不其然,坎柏出生於天主教家庭。
當我驚異於普世神話和聖經內容的相似性時,確實被震懾住,但普世神話通常只有其過程(前面所提的三階段)的一小部分,例如:有些故事的人因為沒接受召喚就死了;或是有些故事只有「向父親贖罪」的段落。反而聖經內容是最多走完神話學路數的故事(這句話不代表我肯定神話學對聖經的詮釋),我假設坎柏是以基督信仰為主幹,去拼湊普世神話的共通性。
如果這樣講,便符合上段經文,以及為什麼普世宗教信仰會和基督信仰有某些部分重疊,在相比較之下,聖經上帝救贖歷史的完整性,是大大超越普世神話,聖經是上帝啟示的完整救贖,它者則是從普世神話中拼湊出破碎恩典的殘影。
(其實只要搬出-人死在罪惡過犯中,便可看出基督信仰和神話學的差異。)
但必須承認的一件事便是:人皆有宗教情操。
我們時常因著一些儀式(公式)化的事情而得到某種情感。大則是夜教前要拜一下求心安,或是每年辦個某某之夜凝聚情感,小則是參加營隊一定要吃泡麵。(以上是比較隨便的例子,相信各位會想到更好的例子)會認為是一種近乎宗教情操的情感是因為:我們似乎不假思索便想藉此活動(儀式)達成某種情感(有辦某某之夜才算當過大學生?),但事實真的如此嗎?我們可以不需要透過此儀式證明自己當過大學生,卻非理性的認可其必要性。
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 神(約壹4:20b)
什麼才是拜偶像呢?
很多人說:「不要跟我講宗教!」
但每個人的心中,都有自己的宗教信仰,只是這個社會有沒有賦予他一個宗教「符號」而已。說自己很理性不相信鬼神的人,他也是個宗教徒,「他相信他自己理性的根基是什麼?」
其實神話學給予了我們窺探一個民族價值基調的窗口,如果宗教情操是人類共有的情感。瞭解一個民族的價值(信仰)基調,才有好的福音切入點(徒17:22-31)
如果我們的基督信仰變成只是符號的話?
˙嗟嘆之後記
回到神話(上)最後所講的,有那麼多理論那麼像基督教所教導的,我們如何見證上帝才是真理?還是仍是用一些別的思想也會用的勵志教導,前面加個「神」或「基督」就好了?
最終都是要回到「十架」,回到「基督」。這是保羅教導的。
比起寫神話(上),我寫神話(下)更加痛苦。我實在不想專注刻畫一個「高調」,縱使它聽體來很迷人,宇宙能量卻完全比不上今天我看作家西西說著她筆名由來的故事(真的很棒,請大家有機會自己去找)。這是知識份子,特別是與哲思為伍的知識份子,耶穌不斷對尼哥底母說,也對我們說:「你是以色列人的先生,還不明白這事嗎?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我們所說的,是我們知道的;我們所見證的,是我們過的;你們卻不領受我們的見證。」
「你平常不是說了一堆人生大道理?你還不明白這事嗎?」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
只有在耶穌基督裡有生命活水。而非宇宙能量。
重點是,生命阿。而不是符號。
當我們知道越多,才發現耶穌是有多麼大的智慧,是有何等的權柄,何等的身分說出:「我們所說的,是我們知道的;我們所見證的,是我們過的。」一個對自己誠實的知識份子,是不敢講這句話的。我知道自己所說的,自己其實不太明白;我們所見證的,其實有些加油添醋。這就是我看神話學的感想,美麗有餘,但是,說的人真的知道他在說什麼嗎?
辯證到最後的結果,發現很多地方是很相似的,是用辯證分明,還是生命顯明呢?縱使不相似,這樣的信仰(像是我們面對佛教)在別人生命產生難以磨滅的重量,我們還開的了口辯證嗎?最終是:生命。效法耶穌基督的生命。
前天看了一部電影-《戰地琴人》。我腦中不斷浮現的問題是:他眼睜睜的看著猶太同胞在他面前死去,難道他不會覺得他的鋼琴技巧一點用都沒有嗎?史彼曼從來就沒忘過鋼琴。最終他在德國軍官面前的演奏,對鋼琴的愛,化為有能力救贖別人的力量,那力量不是試圖訴說:我要幫助你,而是脫開「猶太人」抑或「德國人」的皮,在真實情感中:我們都是一樣的。對史彼曼來講:鋼琴就是他本身,演奏使他在眾人前脫去外皮,觀眾也不知不覺,脫去外皮。
什麼時候,我可以接納寫作(或思考)是我本身呢?
當我不斷執著於-這幾乎不能幫助到什麼人。
《福音作為悲劇、喜劇、童話》(鄭重推薦這本書)中說:在這個世界,神以不臨在的方式臨在。文本帶出來的是一個上帝不臨在的世界,所以人們赤裸可憐,孤獨,荒唐-沒有上帝仍不斷追求永恆-這就是荒唐。描繪人心最深的困苦、掙扎、孤獨、荒唐、偶來的安慰喜悅、心靈暫時的慰藉,從沒有神臨在的絕望才發現:「神阿,你的意念向我何等寶貴,其數何等眾多!」(詩139:17)
那是真實生命的哀與愁,上帝對唱高調而不重視生命本身(我怕就是我)的人說:「誰用無知的言語 使我的旨意暗昧不明?」(伯38:2)
「正向的故事很少,每天都有無奈的事,不值一提。但正向英雄的背影引人遐想」
當我們受苦時,思想主耶穌基督的受難,對上帝煉淨我們的痛苦甘之如飴,那樣的背影,是不是引來非基督徒的遐想?(這句話,引用了些《十點十分的盛宴》的概念,同樣也鄭重推薦此書。)
裕一哥說:「我從不相信『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我相信我們的神,是可以改變江湖的神。」
好扎心的一句話。想到就心酸。
上帝把我們擺在這個時代,其實是看的起我們;這個時代,信仰彷彿巨石般難以推動;這個時代,我們該如何回應神?如果這真的是一個嚴苛的時代。
有時候,我覺得我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