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禮拜聽到牧師引用論語的「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並說這句話是相對基督教金律而言較為消極,且有種「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相安無事的味道。竊以為這樣的比較是不成立的,因為「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是積極還是消極,全都要從儒家的學術基調的大背景予以考慮,尤其是被後世人所重提不已的「仁」與「義」。其實以上不過是我借以起興來抒發我最近片段閱讀王陽明學說的心得,所以不作嚴格意義的比較,因此也不探討王陽明詮釋的儒家和孔子心中的儒家之差異,以及請容我把「義」換成「智」。
王陽明在其《大學問》中云:「大人之能以天地萬物為一體也,非意之也,其心之仁本若是... 是故見孺子之入井,而必有怵惕惻隱之心焉。是其仁之與孺子而為一體也。孺子猶同類者也。見鳥獸之哀鳴觳觫,而必有不忍之心焉,是其仁之與鳥獸而為一體也。鳥獸猶有知覺者也。見草木之摧折,而必有憫恤之心焉,是以其仁之與草木而為一體也。草木猶有生意者也。」惻隱之心是孟子所言四端之心之一,而這心則是「善」的,嚴格來說這心不是善的,而是「至善」,至善所要表達的,不是說每個人心中的意念,或意念的底層都彷彿聖人一般的高尚,「至善」毋寧說是「判斷善惡的根據」。並不是人心的全幅都是至善的,不然這樣就會變成「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因此孟子將這「至善之心」規定在四個項目中(惻隱、羞惡、是非、辭讓),不過這「四」我偏向陸象山,四只是
個虛字而已,只一個指點(方向)語,而非內容語,這點詳細會在後面補充,其他的「心」並不在孟子至善的討論範圍內(他只是不討論,他並沒有說剩下的部份不存在或不重要,不然他就不會說「人異於禽獸者幾希」了),當然主要是其他的部分無法勝任「至善」的角色。而這四端之心,宋儒常常會歸結成「仁」或「智(知)」。而這「仁」字到底指出了什麼,可以勝任「判斷善惡根據」的這個角色?回到一開始引的《大學問》就可發現,「仁」是一種人與人(人與物)之間連結時,最基礎的交流內容,也就是說,對於一個不是「我」的外物,我要怎麼去和他互動?其實就是「推己及人」,也就是用自己的狀況去設想他人,我有什麼需要,對方八成也有這個需要,我有這種感覺,對方八成也有這種感覺,所以王陽明用字是很細膩的,他說:見鳥獸之哀鳴觳觫,而必有不忍之心焉,是其仁之與鳥獸而為一體也。鳥獸「猶」有知覺者也。他不是說鳥有知覺,而是在我們的投射下,他是被「設想」有知覺的。同樣的,孺子跟我們也許有種種差異,但是在設身處地的狀態下,他「彷彿」與我們同類了,其實同類就是和我一樣的意思,我覺得摔到井裡頭很痛,我也同時認定他也會很痛,我覺得生命是美好的不想失去,我也同時認定他會是這麼覺得。其實他的「感覺」我們根本無法證明,如果用描述性的語言,他就摔下去後頭破血流,然後心臟停止,然後某些電流從他的感官傳到他的腦袋,然後他的腦袋做出反應後他就有了水從眼睛流下來的現象,但我們在通常的情況下是不會以此方法來觀看世界的。
「仁」因此變成我們倫理抉擇最根本的要素,雖然情況可能很複雜,例如如果你說,我不想要什麼什麼,可是那個卻把他的期待加諸在我的身上,這樣的投射會造成別人的痛苦,那這樣的行為怎能說是好的呢?如果照儒家的說法,就是這個人沒有真正將他的「仁」給發揚光大,為什麼?就引用到我一開始的話頭了: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如果你不想要被別人的無知給傷害,你就要推己及人得把這樣的需求「投射」出去。所以這並不是一種唯心論而忽略客觀事實,客觀事實基本上是中性的沒錯,然而如何使用客觀知識,為什麼需要客觀知識,就牽扯進人與人事物之間的「關係」,也就牽涉到道德抉擇,而這樣的關係中的倫理抉擇,你仍是需要「仁」去投射。就像我很愛的我樹,我發現用「我」的方法照顧他,他會死,例如我愛吃漢堡,我也給它吃漢堡,結果它快死了,因此我就決定去研究我養的樹要怎樣養才會又高又壯,這中間其實已經經過了設身處地的過程了。因為你又焉知這棵樹木不想死?你怎麼知道他長得又高又壯他會很開心?然而我們正常情況下是不會選擇讓牠死的。所以陸象山才會說,當你復返「仁體」時,不只四端,要有幾端就有幾端,事物來時當如何就如何,這當然是一種非常理想的狀態,然而他背後的本質卻是很根本的人心運作狀態。所以這就要進入下一個字,也就是「智(知)」,仁與智如果硬要分的話,仁是負責感應,智是負責抉擇,然而這兩個是同時運作的一體兩面。牟先生曾引用中庸中的「成己仁也,成物智也」來說明陽明的良知,成己是「格事」,成物是「格物」,為什麼呢?牟先生繼續說明,這是一個過程,也就是「感應於物而物皆得起所」,這個成己之「事」是首先透過感應建立關係,然後在經過「智」的抉擇使萬事萬物得其所哉,所以是「成物」,成己和成物跟仁與智一樣,根本上是只有邏輯上的順序,實際上這兩個應該是同時俱現的。所謂得起所哉,根本上也是一個價值判斷,「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懷之」,或者我們說要保護環境,其實也是因著我們對大自然有種種價值判斷而做的抉擇,例如覺得大自然很美,不該破壞,或者根本考慮的是大自然被破壞我們無法生存等等。所以他說「仁」是創造原則,「智」是生化原理,說得有點玄,其實不過也是前面「感應於物而物皆得起所」的換句話說,《易經》中的創造原則是乾,而生化原理或稱貞定原則是坤,其實照何澤恆老師說的,乾和坤不是兩種氣,而是氣的兩種狀態,一個是發散,一個是凝聚,一個是剛健,一個是柔順,一個是天,一個是地,彷彿這個世界像是一個超大的溶液,裡頭的粒子不斷地擾動,然而會有些粒子是沉澱下來的,這在理化也說得通吧?溶液沉澱時其實裡頭的溶質還是不斷的溶解沉澱,溶解沉澱等等,所以我們看到的有形之物,特別是地上的山川水色,都是因為「沉澱」,因為坤的貞定原則而被賦形的,所以這也適合形容仁與智,一個是不斷向外觸碰,不斷地讓外在事物成為我們的情感範圍,就如同杜甫一樣,什麼東西都是可被他同情共感,這時我們的心情是較為發散而波濤洶湧的,進而我們讓他們得其所哉,他們就彷彿「得其理」,這就是陽明所謂「致吾良心於事事物物,則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然而我不禁想到杜甫詩曾說:「易識浮生理,難較一物違。」我們可以透過「仁」和「智」去構築一個個人或文化集體的理想圖,可是真的要讓每個人如果我所想的得其所哉,又是何等困難,所以杜甫的心永遠因著發散而波濤洶湧而痛苦。我也竊以為這就造成儒家文化圈容易變成禮尚往來,容易變成陷入難以自拔的
人際(特別是家族)泥淖,這正是因為對於人與人之間關係的精闢謹慎考量所會產生的末流,而且事實上是人的同情心常常只是點到為止,因此反而容易將自己的期待過度強加到對方身上,然而這並不是這個思想的原貌。
再來我略略的講一下基督教的「愛」。基督教的「愛」當然也有「推己及人」的層次,然而「推己及人」我覺得不是基督教最最根本的鐵則,雖然愛人如己這句話是最大的誡命,然而在這誡命之前是:「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主你的神,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其次也相仿」,這其實代表後者的基礎是建立在前者上,也就是說,竊以為基督教的「愛」是根源於一種「被超越者臨照的體驗」,因而產生一種心靈為之破裂,為之昇華,爾後產生一種發散性的正面能量,所以基督教的「愛」表現起來,給人的感覺是積極而愉悅的,我說「表現起來」是指——表現出什麼跟他實際有沒有做什麼不見得有實際關係。所以雖然聖經中對於愛的教導,乍看之下往往是不近人情的,愛是「恆久忍耐」,愛是「永不止息」,「愛仇敵」,背後都需要很強大的精神能量才能支撐起來的行為,這
是因為他背後涉及到一種超越者的體驗,一種感受到比自己超越許多的存在給震懾、充滿等等的體驗,因此《聖經》中與其說花很多篇幅描述上帝的愛與救贖,不如說花了很多篇幅在形容上帝的威嚴和榮耀。而雖然不是每個信徒都有如斯的體驗,然而在新約聖經中,耶穌的道成肉身,十架與復活的一生,給了信徒一個較為「客觀」的震撼體驗,雖然耶穌基督外顯上並沒有展現如同上帝臨到以賽亞時的光芒萬丈,然而一生的受苦與順服,完全超越一個人道德所能到達的極限,且透過「神的兒子無罪卻被一群他要拯救的暴民釘在十架上」的極度張力表現上帝的愛,同樣的,也是另一種「被超越者臨照」的經驗。也使愛是「恆久忍耐」,愛是「永不止息」,「愛仇敵」等教訓,不只有精神能量支撐,還有人格楷模可以效法。而竊以為這也造成了有些基督徒常常把自己的挫折與行善誇張式的做了
戲劇化的描繪,一點挫折就說是「苦難」,對方的反感就說是「逼迫」,卻沒有考慮到是自己溝通可能出了問題,有時設了一個局說自己實行了「愛仇敵」的教導,殊不知是你自己先認定對方是仇敵,先畫了條線,在跨過去。
這兩種價值取向因著背後的行動根據不同,一個表現積極熱情,另一個則是溫柔敦厚。
- Feb 11 Mon 2013 17:07
略思王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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