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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時倉促之中,回答有限,而且我擔心啟倫學長希望大家多寫字,而不是花很多時間在聊天,因此原本打算用幾個點到為止的方式,例如用反問的,或是用新儒家的一些說法來「格義」。不過我想我失敗了,所以我選擇用我最擅長的書面方法來回答你的一些問題。

  首先,就是「信心」是什麼?既然基督教常常給人的印象就是「信耶穌得永生」,「信心」是什麼顯然就是重要的一個問題。信心用《聖經˙希伯來書》的說法即是:「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因此信心本身就暗含著對於某種無法被證明,或是超出理性之事,信任其為真實的心理狀態。(這裡的真實究竟是指歷史上的真實或者意義上的真實?基督徒普遍相信是歷史上的真實,但我覺得這兩者通常是很難分辨的),信心要有個對象,因此基督教中信心的對象就是基督,但更確切的講是:「上帝的旨意」,而上帝的旨意之核心就是基督,也就是上帝要將他的百姓從罪惡之中拯救出來。而上帝將他的百姓從罪惡之中拯救出來的方式就是透過耶穌基督。

  耶穌基督用他無罪的一生來做挽回祭,挽回祭的意思就是贖罪祭,當上帝領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候,上帝教導他們如何透過儀式和上帝溝通,這個儀式就是贖罪祭,因為有罪的人是不能跟上帝溝通的,不然他立刻就要被上帝的公義擊殺,而這個挽回祭就是獻上公羊之血,由他的死來代替你的死,代替你承受上帝公義的憤怒,然而這是不完全的,每一年都要重複獻上,可見這個儀式只是暫時性的,並不是永久性的根除人罪惡的本性,所以才需要一次又一次的重複。根據〈希伯來書〉的作者表示,這樣的儀式,就是在預表未來有個完美的羔羊,也就是耶穌基督,他的獻上將一次永遠的洗淨人的罪,使他們擁有新的生命。至於為什麼基督有這個資格可以擔當這個身分,簡單來說是因為耶穌是「道成肉身」,他是神的兒子,他有與上帝相等的神性(權力及能力),因此能夠格承受上帝對古往今來罪惡的憤怒,並且在死後用大能較自己復活,也因著有這神性,他能活出完美的生命,然而他同時又是完全的人,不然他受苦與生活就沒有了任何意義,因為你可以辯稱說,上帝本來就行阿,但是我們人就不行,當然你可以再說,他有神性我們沒有,在亞當墮落之前,我們無罪和上帝連結(有親密關係)時,就像耶穌同時有神性與人性一樣,所以才會有人說基督徒就像小基督一樣。

  因此,所謂的信心廣義來說,就是相信聖經中這個計畫是與你有關的,是什麼計畫?上帝的贖罪計畫,並且在末日,耶穌要迎娶他的新郎(教會)到永恆的天家去居住(因此有人說婚姻生活是天上美好日子的預表)。如果當你聽到聖經中的敘述,你覺得上帝答應要完成的事(應許),以及他已經完成的事,對你而言是真實的,是阿門的(誠心所願),就代表你已經有了這個信心了,也可以說,上帝已經將這樣的新生命透過耶穌基督賜給你了。

  所以我要回答的第二個問題是,信心包含工夫嗎?我只能說,信心不是工夫得來的,但有了信心後你就自然(或說必須)要下工夫。因為有信心,代表耶穌藉由上十字架而復活所賜的新生命與你有份(死而復活是指主耶穌戰勝了罪惡所帶來的死亡,因此也代表他能讓我們因罪而靈性死亡的生命再次復活),復活的生命是全新的生命,因此他必然要展現出新的姿態,活出耶穌基督的教導,以及效法他捨己聽從上帝的旨意的生命形象。那你會說,這有什麼功夫可言嗎?感覺是很自自然然的。非也。因為對基督教而言,靈性和肉體都有同等的價值,但耶穌第一次來時,只賜給我們靈性的生命,而肉體的仍然是以前喜愛犯罪的肉體,因此新生命如何勝過舊生命,就是一段被稱為「成聖」的過程,這就是基督徒要下的工夫,而肉體的新生命,是要等到主耶穌第二次再來(末日)時,會賜給我們的。你也許會問,所以成聖的基礎是信心,因此人可以原地踏步也能得救摟?基本上這都是訴諸你自己要跟上帝交代的,但如果你很滿於原地踏步的狀況,那這樣的信心恐怕就大有問題,聖經裡說,在「有形」教會的不都是基督徒,到末日收割之時,上帝要將其中的稗子挑出來,聖經裡又說:凡呼喊主阿主啊的,不都能進天國,唯有遵行差我來者旨意的才能進天國。個人曾經想過,如果用「某種覺醒」來理解信心,或許可以把握到某些面向。

  再來你問的問題是:基督教是不是很霸道?
  首先我反問的是,基督教為什麼很霸道?通常有幾種答案,一個是基督教相信不信耶穌的人沒有永生;另一個是基督教不準拜偶像。我先針對前者回答,剛好可以接著第二個問題順下來,因為普遍大家認為不信耶穌就沒有永生的感覺,好像類似於你沒加入國民黨你這個人就沒有價值,或就得死。可是從上述來看,很明顯我們的「信耶穌」並不完全是意識上的決定(當然他可以包含意識上的決定),有點像是你宣布要結婚,不是結婚的那一刻決定你愛他,而是因為你愛他,所以你「選擇」要結婚,因為你感受到耶穌基督的旨意是與你有份的,所以你宣告自己是基督徒。而不信耶穌就沒有永生,應該倒過來說,本來我們因為罪惡而靈性死亡,是基督的救贖使我們復活,因此它包含著基督教認為人陷入罪惡的世界觀。所以我想,我有必要解釋什麼是「罪」。「罪」與其說是一個行為,不如說是一種生命的狀態,關於罪是什麼,有幾種解釋,像是奧古斯丁就解釋「罪是善的缺乏」,也有人說「罪是未打中靶心」,打中靶心有點像是中國思想所謂的「中庸」,也就是用「中庸」的標準來看,我想大部分的人的善行都是有缺陷的。但這是我說的用善行來看,我最近不太採用這種說法。最近聽到一個說法覺得滿有趣的,是祈克果說的,「在上帝(完美的絕對體)面前,陷入一種欲成為自己,以及不欲成為自己」的存在狀態。不過如果不用這些饒舌的說法,以下引文就表達的很簡潔有力了,《聖經˙羅馬書》:「因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並不做;我所恨惡的,我倒去做。若我所做的,是我所不願意的,我就應承律法是善的。既是這樣,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裏頭的罪做的。我也知道在我裏頭,就是我的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行出來卻由不得我。」「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因為按著我裡面的意思,我是喜歡神的律,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


  你問說,沒有靠信耶穌基督以外的方法能得到永生摟?那中國古往今來的聖賢都沒有摟?《聖經˙羅馬書》說:「凡沒有律法(案:沒有摩西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原來在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案:義乃是被上帝宣判不是罪人)、乃是行律法的稱義。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裏、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簡單來說,不認識摩西律法,沒有福音傳給他們的人,上帝是依照他們心中的是非之心來審判他們,然而究竟是如何,什麼標準,怎樣的人會被稱義,那就沒有明說了。也有人主張,這段其實還是表達說,按著是非之心審判,還是不會有人被稱義的,一定要信耶穌才行,但不論是哪個,我比較服膺以下的說法,若你相信上帝是一切良善的源頭,是有鑒察人心之大能,他「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那上帝就會用公義的方式審判那些人,他心中若真實有良善,那上帝不會「以有罪的為無罪」,若那些人是假冒偽善,光說不練,那我想為他們辯護也沒什麼意義。所以基督信仰的重點仍是關注在聽到福音的人,自我反思自己的生命狀態是如何,是否如聖經所言。若不是,那也許你找到了一條不一樣的路得到美好的生命;若不是,那這樣的生命,是跟良善有關連嗎?就算這樣的生命進入了永生,那也只是永遠的痛苦,因為天家的良善對罪人來說太過痛苦,所以我看過一部電影,有個人跟主角傳教,主角回罵說,活個幾年就這麼痛苦了,誰要永遠活著!?所以生命若沒有隨著悔改而改變,那永遠的生命只是恐怖的詛咒。C.S Lewis在《四種愛》中就警告一些不用心成聖的基督徒說:「上帝還是會讓你去天堂的,只是因為天堂容不下罪惡,所以上帝一定會把你變成一個新的模樣,那個模樣是你生前完全不熟悉的,簡單來說,你會失去你自己。」

  關於拜偶像的問題,我那天已經明言,基督教反對祭祖之類的,是因為反對把祖先當成神在拜,把祖先當成神在拜的意思就是,認為祖先,或認為各種自然物有能力掌管你的禍福夭壽。所以我才說儒家的祭祖觀,並沒有和聖經衝突,儒家的祭祖觀,就我理解,是透過虔敬之心,將先賢之精神感召進來,說了很靈異,其實就很像看書時,書中的人格彷彿活靈活現,但儒家更講求的是德行人格的相感召,因為德行是千古一同的,是永恆遍在的,所以「氣」雖然消散,但是他生前因其人格與「道」互相交融,如文王,所以誠敬之心就可感召到文王之人格,因為你也同時涵洽在文王曾經體驗而變化其氣質的道。這並沒有寄託禍福夭壽之意,相反的,儒家的憂患意識,使他們認為需要戒慎恐懼,代代謹守而不
相信可以吃祖先的老本。基督教不認為有必要寄託自己的夭壽禍福在自然物上,更何況夭壽禍福不是生命中最該關心的事,就像孟子所謂:「君子居易以俟命。」主耶穌更說:「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他。」儒家有時候拜山川之神只是因為一種感恩的象徵,那可以再討論,基督教反對有時只是不夠了解。而且在《聖經》中,被批評的很多多神教,通常伴隨批評其道德敗壞,所以《聖經》雖然教導要拜獨一真神,但敬拜的方式是透過活出基督的樣式,讓人看到上帝的良善在你身上彰顯,而不是拜獨一真神來實現你更大的願望,上帝曾藉著先知以賽亞的口痛批突有宗教形式,卻沒有行善的以色列人。所以如果你認為某些傳統民俗的禮儀有什麼背後的深意,可以告訴我,有些我覺得基督教反對只是因為不了解,當然我不否認有人就是為了反對而反對。

  至於有些人對於多神教有嶄新的看法,並非我們所認識的那樣,因為我不熟悉,所以無法下判斷。

最後,我要回答「這個信仰對我而言有什麼吸引力」?我那時候回答你「罪的概念」以及「禱告」。罪的概念前已所述,至於禱告,必須要回應一件事,就是我常常看到有人對於禱告的說法,不外乎乃是「求之於外(力)」,而非「求之於內」。所謂「求之於外」,指的可能是:(一)透過禱告,來避免災禍,但不是去想,造成這個災禍的,可能不是神,而是某些原因。(二)德性的修練,是操之在己,就像你練身體,你不去重訓,成天祈禱上帝讓他快快長肌肉,就算真的發生這種事,這樣的增長對他而言並沒有任何意義。針對第一點,對於降臨在你身上的事,你或許知道造成他如此的原因,但你為什麼你此時此刻遭遇這件事,就有很多種解釋。有的說是剛好,有的說是上帝已經幫你寫好了劇本
,也有的說是你曾經做了什麼遭到的報應。最後一個說法,如果不要想得太怪力亂神,我的理解,偏向於如荀子所說的:「林木茂,而斧斤至焉;樹成蔭,而眾鳥息焉。醯酸,而蚋聚焉。」你本身做了什麼選擇就會招致一什麼結果,例如你是很虛榮的人,就很容易看不到他人本質性的東西,你擇友的時候,就會選一些虛有其表的人,一方面助長你的虛榮,二方面是背離你想達到某些目的,像是得到他人的認同,但是因為用了錯誤的方法,交到一堆互相奉承的朋友,所以真正的自己沒被肯定,反而自己陷入了分裂,為了掩飾這種焦躁,所以繼續裝模作樣下去的惡性循環。然而,並非所有在你身上遭遇的事,都可以圓滿的解釋,所以好人遭禍,有人就選擇前世的作為來解釋,有人就選擇由自己的手實踐正義。基本上都是很合理的解釋。(前世的合理性,在於你不把「自己」這個概念限縮在現在這個皮膚下的自己,我們在長成這麼大之前,是個胎兒,而在胎兒之前是什麼?組成我們身上的種種,在我們出生之前是以什麼面目存在?他的存在方式是不是受他性質所導引?)然而基督教在這個地方,除了接受一切合理的解釋外,還提供了「未知」、「不合理」這個選項,。我們不知道為什麼這些會發生,正因為真的不知道,所以才需要「相信」,相信這是上帝的旨意,上帝的旨意是指,這一切事件,都無法使上帝的本性不能被彰顯,上帝的慈愛,上帝的公義,上帝的救贖,以及上帝的應許。(這應許的本質就是慈愛與公義的)所以我們所遭遇到的一切,最終都會顯明上帝是看顧我們、塑造我們、為著我們真實生命的成長給予我們試煉,救我們脫離生命的黑暗,淬鍊出美好的聖靈之果,並在這過程中彰顯上帝真是如此的上帝(榮耀他自己的名)。羅馬書說:「叫萬事互相效力,較愛神的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所以才會有《約伯記》特別處理苦難的主題,當一切的不合理都達到了極限,最後耶和華指陳自然界的各個現象質問其之所以然否?(在現在仍然適用,你知道他照著某個原理跑,但你不知道為什麼他要照著這原理跑,這裡頭有什麼訊息嗎?有什麼意義嗎?)是用「未知」使約伯沉默。「強辯的豈可與全能者爭論嗎?與神辯駁的,可以回答這些吧?」所以約伯說:「我所說的是我不明白的;這些事太奇妙是我不知道的。」
  
  所以透過未知,去定位自己的極限,這不能叫求之於外。而我們主耶穌的主禱文說:「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上帝的國,是新生命的國,所以告訴自己要時時樂於將生命的福音傳給他人。上帝的旨意,就是愛人如己的旨意。禱告就是提醒自己以上帝的心為心,讓自己與上帝的旨意有份,得以越來越像祂。你說,這些反思就達得到了,何必多此一舉禱告呢?透過禱告,我們可以跟與我們更大的生命(上帝)連結,而支取每日的力量。《易傳》出現以後,儒者們也會浸潤在宇宙的生生不息中,而去體會「仁」的溫情與敬意,就如同自然萬物彼此潤澤激盪相生一樣。而佛教也會觀淨土讓自己對於「清淨自在」有更深刻的認識。而回到第一點,基督徒在禱告中,把自己降伏在「未知」之前。我之前曾比喻基督教的基點是:「是根源於一種『被超越者臨照的體驗』,因而產生一種心靈為之破裂,為之昇華,爾後產生一種發散性的正面能量」,在「未知」與「超越者」之衝擊中,物之有限性被拉拔出來,所謂物之有限性就是像說:你推一個東西,他就會照你推的力去跑,他不會自己內部湧現出一股力量反撲回去。你說,有人打你,你不會挨打,你會揍回去,可是你揍回去的能量,也是消耗養分而來的,並非從無到有。揍回去這種行為,不是你有獨立力量的表現,想反的,是受到對方行為的控制,因為你在怒氣中「不能自己」。一個常受到大家訕笑的《聖經》最有名的經文:「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很多基督徒也感受到其中的不合理而做出許多的解釋,那些我都不甚滿意。我自己的解讀是,這裡不要誡命式的看,他強調的是,當你受到攻擊時,你要做出令他意外之舉,以顯示你並不受他的作為而牽動。這段經文在登山寶訓之中,登山寶訓的最後說道:「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什麼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嗎?你們若單請你們弟兄安,比人有什麼長處呢?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天父一樣完全」。這裡特別用到「稅吏」,就象徵著「計算」,一種因果關係,因為怎樣,所以怎樣,因為你這樣,所以我要、我會這樣,因為你愛我,所以我愛你,彼此互相影響,沒有獨立自主可言,把我與他者綁在一起。這裡的「完全」,我認為就是獨立自主的意思,羅馬書將這個獨立性闡揚的再明白也不過了:

  深哉!

  神豐富的智慧和知識!

  他的判斷何其難測!

  他的蹤跡何其難尋!

  誰知道主的心?
 
  誰作過他的謀士?

  誰是先給了他,
    。。。。
  使他後來償還呢?
  。。。。。。。
  因為萬有都是本於祂,

  倚靠祂,歸於祂。

  願榮耀歸給他,

  直到永遠。

  阿門!
    
我之前也曾提到過:「十架與復活的一生,給了信徒一個較為『客觀』的震撼體驗。」因為主耶穌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就是世上最大的弔詭,羅馬書說:「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基督耶穌的超越,超越到祂可以為罪人死,祂上十字架,是為了完成父神的旨意,祂的旨意就是祂要彰顯祂的慈愛、公義並且完成祂救贖的應許,就算經過死蔭幽谷,就算感到上帝離棄了祂(我的神啊!我的神啊!為什麼離棄我?)但是透過信心,相信上帝的旨意必然成全,上帝的大能讓祂死而復活,戰勝了死亡(一個因為怎樣,所以怎樣的世界,律法的世界)的權勢。所以齊克果說,基督教充滿這些「似非而是」弔詭,
齊克果進一步說明:「無限的捨棄是信仰之前的最後一步」(正是因為未知所以才需要信,信在這一直存在積極而重要之地位),「它是沒有任何思想可以掌握的,因為信仰開始之處正是思想撒手之處。」林鴻信老師對其思想作如下形容:「違反人的一切本能... 信仰不是理解與否的問題,更不是利害計算的問題,而是一種投向未知的跳躍。」正因為這種捨棄,聖經中充滿了弔詭的說法:「似乎是不為人知,卻是人所共知的;似乎要死,卻是活著;似乎受責罰,卻是不至喪命;似乎憂愁,卻是常常快樂;似乎貧窮,卻是叫許多人富足;似乎一無所有,卻是樣樣都有。」論到我們主耶穌基督則說:「智慧人在哪裡?文士在哪裡?這世上的辯士在哪裡?神豈不是叫這世上的智慧變成愚拙嗎?世人憑著自己
的智慧,既不認識神,神就樂意用人所當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這就是神的智慧了。」真正的智慧超越我們的理解,而顯現出「大智若愚」的姿態。

我自己禱告的經驗(很慚愧,我是個不愛禱告的基督徒),如果要形容,就有點像是跳水一樣。一種凌空,而且要相信掉下去不會受傷。我是很久才歸納出這種感覺的,所以代表這感覺不是很明顯,是很隱微的。這也解釋了我為什麼有點不喜歡禱告的原因,因為禱告時,就會提醒自己要為自己討厭的人禱告,雖然知道這麼做以後,心境會改變,而且會開始跳出問題而關注到那個人本身,但那種歷程的轉變,從自認為自己站得住腳,到轉換觀看的角度,好像是從安全之地一躍而下,雖然有爽快,卻常是掙扎的。詩篇說過一句話:「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飯吃;若渴了,就給他水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耶和華也必賞賜你。」彼得前書又說:「最要緊的是彼此切實相愛,因為愛能遮掩許多的罪。」(更慚愧,我自己很少這樣做)我曾經看過真的這樣實行的人,因為你的超越,也會一同帶動對方凌空,「仇敵」一反常態的用友善的態度回應,並且有些懊悔。有時候,我會覺得,「寬恕」,「愛仇敵」,就是一種投入未知的捨棄,不只是上帝的旨意晦暗,也是保留對方一個空間,雖然自己於理站得住腳,卻相信其中還有隱情才促使他做出如此之事,相信在他的心中是願意為善,只是被罪惡所綑綁,如同耶穌所說:「主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知道。」當亞當和夏娃選擇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吃了以後,他們就逾越了「已知」與「未知」的分際,企圖透過人自己本身來掌握所有的道理,因此上帝被排除,超越者不在我們生命中,便陷入律法的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相互共構。(所以聖經中最重的罪,可以說就是自以為是、驕傲。)

  在《悲慘世界》中,我最喜歡的歌就是「Who am I?」這就是面對上帝(未知)的自我詰問,我們既是上帝的兒女,又是上帝的器皿,我們是蒙恩的罪人,我們是尚萬強,又是24601,一串罪人的代碼,一個在上帝面前不知名的塵土,

  詩篇第八篇第4節:

  我觀看你指頭所造的天,
 
  並你所陳設的月亮星宿,

  便說,

  人算甚麼,你竟顧念他?

  世人算甚麼,你竟眷顧他? 
  
而其中有段歌詞,用中文翻譯沒顯示出差異:「如果我承認了,我將遭天譴;如果我三緘其口,我一樣遭天譴。」英文是:「If I speak, I am condemned ; If I stay slient, I am damned.」「如果我承認了,我將被眾人譴責;但如果我保持沉默,我便如墜地獄。」一個是人的流言蜚語,一個則是被惡意所啃噬的餘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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